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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從

 

【基督徒生活的格言】英國詩人丁尼生(Tennyson)的「王的田園詩」(Idylls of King)中,武士的誓言是這樣寫的:

         Live pure, speak the truth;

         right the wrong, follow the king; 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 else wherefore born?

         我們基督徒也當:

         活一個純潔的生活,也就是聖潔的生活;

         必須講真言,盡可能糾正錯誤;

         此外,更當跟隨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基督耶穌 ─ 我們的王!

         武士的這些誓言豈不也可以成為我們基督徒生活的格言?!讓我們忠心跟隨我們的王,我們的主基督耶穌,並遵照祂的話去行,行祂在地上所行的,更行在祂�堶情I─ 沈保羅《真知灼見》

 

【跟從主需要付代價】神愛人是沒有條件的,但是,神喜悅人是有條件的。信主耶穌是不要付甚麼代價的,但是,跟從主耶穌卻是需要付代價的。為甚麼有些人要信主耶穌卻不要跟從主呢?因為他們怕付代價。若是我們好好讀聖經,就可以發現主耶穌對那些跟從祂的人,一再的要求他們要付代價(太十24;十九21;路九58,62;十四33)。老實說,凡是不肯付代價的人,都沒有資格跟從主。相反的,凡是肯付代價的人,主在他身上纔走得通,而他在主面前也纔有用處。─ 蔡清寧《主日講壇》

 

【如何跟隨基督】聖經的榜樣:

         (一)立刻跟主(太四18~20):所謂「立刻」,表示有信心,有決心,說了就做,不拖泥帶水。這種毅然決然的態度,為主所悅。

         (二)別父跟主(太四22):這並不表示他們以後不見父親了。別父跟主,意即不再繼承父業,不再追隨父母所信的傳統宗教信仰,而自己打開一條出路,改信耶穌。

         (三)棄業跟主(太九8):稅吏馬太,一聽主的呼召後,毅然放下了「金飯碗」,做了窮傳道人,以此為樂。主並不是要所有的信徒,都棄去原有職業而做傳道人;但如有人蒙主特別呼召,則應效法此榜樣。

         (四)捨財跟主(太十九16~22):主要人把祂看為第一,財物其次。把自己現有的財物,看成全是主的財物,自己不過是代管人。主何時要用這些財物,便何時立刻如數取出,讓主使用。信徒如能做到這個地步,便是捨財跟主了。─《五十靈筵》龔天民

 

【跟從主的步驟】(一)初步之跟從(約一35~51):(1)其歸主的嚮導:1.由約翰的見證(傳道士之工);2.由耶穌的選召(主耶穌之工);3.由親友的介紹(基督徒之工)。(2)其歸主的步趨(六個動詞):1.看(36節);2.聽(37節);3.從(37節);4.住(38節);5.尋(41節);6.領(42節)。

       (二)進步的跟從(太四18~22):(1)為主捨所有;(2)為主改行業;(3)為主割愛(父母子女);(4)無地、無時、無事不從,與主永偕;(5)蒙主特選:非但自世人中選召,且自教會中甄別出來。

       (三)同步的跟從(約廿一19):(1)專以榮神為宗旨;(2)唯以救人為專責;(3)乃以克己負十架的跟從。─ 賈玉銘《五十二靈程講題》

 

【跟從不來】一位牧師證婚後,按照證婚禮序,是要新郎和新娘回答幾句話,新郎與新娘的回答,當然是「是的」或「我願意」。牧師問新娘:「妳願一生都愛他嗎?」「是的,我願意。」問:「妳願意一生都跟從他嗎?」新娘遲遲不答,牧師再問,新娘搖頭表示不願意,牧師問為什麼?「他是一個郵差。」新娘答。

 

【快慢不可顛倒】約瑟是一個奉獻的器皿,也是一個神所重用的器皿。當神的話臨到他,他就連夜迅速地遵行神的旨意;但他也真有忍耐,他在埃及等候神,直等到希律死了(太二14~15)。人對神的話都該這樣。如果該快的倒慢,該等候的反著急,都會破壞神的計劃。─ 謝模善《新約全書釋義補編》

 

【跟隨與扶持都在於神】我們追求認識神唯一的原因,乃是由於神首先把尋求祂的心放在我們�堶情A激起我們的追求。因為是神先吸引我們,所以祂就拿掉了我們自己能來到主面前的一切功勞。熱切追求神心是源於神;而外在熱切的表現,就是緊緊的跟隨祂。正當我們追求祂的時候,我們就已經在祂的手中了,因此大衛說:「我心緊緊的跟隨你,你的右手扶持我」(詩六十三8)。這樣,在神那一方面有「扶持」,在人這一方面有「跟隨」,二者之間並無衝突,一切都屬於神,正如許格勒所說的:「神總是在一切之先。」─ 陶恕《渴慕神》